【思想引领 法治护航——习近平法治思想陇原实践基层行动】
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
酒泉市委副书记、市长 唐培宏
近年来,酒泉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完善政府治理体系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,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。
提高政治站位,持续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
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,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,定期向省委依法治省办述法、向市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,教育引导政府系统各级干部增强法治意识、树牢法治观念,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严格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。制定《酒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,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法治督察的硬指标,分年度制定《酒泉市法治建设督察考评指标》,由市级领导带队开展督察,以严格督察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,法治建设督察考核经验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《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》。
健全制度机制,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科学化规范化水平
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、划边界,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,修订完善市政府党组工作规则、市政府工作规则,制定《酒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》《酒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》,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执行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,确保每一项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、契合发展实际、体现群众意愿,从源头上避免了行政违法风险。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,健全完善政府立法程序规定,严格审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,提请出台《酒泉市电动车管理条例》,制定出台《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》《酒泉市养犬管理办法》等民生领域重要法规规章,以“小切口”立法服务“大民生”。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,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,“五个落实”任务全面完成,“一支队伍管执法”扩面延伸,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有效落实,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,切实维护了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。
持续深化改革,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
聚焦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、提质增效年和全面提升年行动,着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向“一次都不跑”转变,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开办“零成本”,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率达到100%,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典型案例入选第七届政务服务博览会创新优秀案例,数字政府和政务服务能力重要指标排名全省第二。持续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,着力减环节、减流程、减时限、减要件,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145天压减至65天,企业投资项目由100天压减至65天,委托第三方编制报告和技术评审的时间压缩60%,极大缩短了项目落地建设周期。率先在全省创建“无证明城市”,市域内开具证明材料“免提交”办理率达到100%。规范涉企执法检查,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、人性化执法,细化35个行业2735项行政处罚事项,出台从轻、减轻和免于处罚“三张清单”事项583项,制定联合执法计划220项,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.57%,做到了服务企业“无事不扰、有事上门”,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。着力推进“诚信酒泉”建设,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,刚性兑现政府承诺事项,2024年全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全省前列。
防范化解风险,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
深入实施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创建国家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111个,建成全省首家市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,普法知晓率稳居全省前列。培养“法律明白人”4271名,培育“学法用法示范户”393户。全面落实行政复议“五有”要求,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,“1+3”机制规范运行。近年来,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75件,审结543件;行政复议决定书、意见书履行率达100%;调解和解率为46%,群众“零成本”申请率达100%,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3年达到100%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构建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“三调联动”工作机制,打造“老支书”调解团队等“枫桥式”调解样本,实现一站式受理、一揽子调处、全链条服务,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率保持在98%以上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,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(站、室)611家,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,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多层次、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。
迈上新征程,酒泉市将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不断树牢法治意识、强化法治思维、提升法治能力,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酒泉,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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